县直各相关学校:
根据《无为县教师培训工作管理办法》,经研究定于2015年7月4日上午8:30组织2014-2015年度集中培训不合格人员进行补学,补学本着自愿原则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补学对象
2014-2015学年度集中培训未达到要求的中小学教师(名单见附件)
2.培训内容
有效教学模式
3.补学缴费
①根据省物价局文件“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”(皖价服[2012]190号)精神,集中培训按每学时6.0元标准收费,凡集中培训缺勤的收费48元,请假、迟到、早退的不收费。补学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。
具体补学地点另行通知。未能完成者,不予认定24学时。
特此通知。
无为县教师进修学校
2015年6月16日
附件1:须补学人员名单
附件2:补学报名登记表